教育部修正「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」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4-17
一、依據內政部114年11月10日內政部警政署與教育部第40次定期聯繫會議紀錄辦理。
二、旨揭修正係刪除指引第4點第1款「警方核發之書面告誡或」之文字,請貴校轉知相關單位據以辦理。
附件:
1150331臺教學(三)字第1152801108號(修訂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).pdf
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.pdf
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第四點規定修正對照表.pdf